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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日学校督导反馈的落实制度
发布日期:2017-09-05 14:12:02   发布人:泰日学校   
 

泰日学校督导反馈的落实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督导机制,发挥教育督导责任区职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结合奉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特制订我校督导反馈的落实制度。

一、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意见

1、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对学校工作的随访督导,依据督导内容,向责任督学提供学校工作的档案材料,并接受督导小组的提问,向督导组做出解释和说明。  

2、各相关负责领导及时整理、归档学校工作的材料。

3、责任督学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发现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及时整改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

4、在督学对学校进行随访督导期间,所有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将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梳理,为督导组提供相关材料。

三、意见、问题整改程序与分工

1、对于责任督学组提出的问题,学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由施桂仙校长牵头,将具体问题细化。

2、将细化后的问题,责任到人,分管领导负责解决;对于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共同策划解决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3、对于党建、安全和师德方面的问题,由赵仲毅书记负责整改;对于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由施桂仙校长负责整改;对于学校教育教学、科技体育方面的问题,由徐国良副校长负责整改;对于学校的课程建设、小学段教育教学和语言文字、特教等方面的问题,由陈建明副校长负责整改;对于德育工作安全方面的问题,由夏海忠主任负责整改;对于基础建设、食堂后勤等方面的问题莫海华负责整改。

4、处理意见问题期限为1周,并召开领导小组反馈。

5、整改问题结果及时向责任督学反馈。

四、考核与问责

对整改项目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人,领导小组进行诫勉谈话,整改效果列入部门或个人绩效考核,并作为晋升晋级、评比评先的依据条件。

奉贤区泰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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