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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8-12-10 13:26:32   发布人:泰日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奉贤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奉贤区教育局关于研究制定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的通知》(奉教办【201821号),以及2018年奉贤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12月份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主题内容为“中小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2018.92021.8)。为更好做好12月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督导评估对象

全区所辖公民办中小学(不包括随迁子女纳民学校)。

二、    工作目标

1.通过对“中小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增强学校依法办学意识,遵循教育规律,把准发展方向,促进我区中小学校的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

2.通过随访督导,促进中小学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改进学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三、    工作任务

1.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2018.92021.8)工作专项督查。

2、责任区自主确定的安全随访督导内容。

3.11月份挂牌督导的回访。

4、对随迁随迁子女纳民学校,由责任督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定督导内容。

四、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全面真实了解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情况和现状,以及上一轮规划的管理与成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导性原则:正确诊断规划文本及规划制定过程的规范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发展性,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规范性原则:按照《奉贤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奉贤区挂牌督导“八个一规程”等文件精神,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五、工作安排

1.督查时间:2018年12月中旬,每所学校半天。

2.督查内容:(1)专项督查内容见《2018年中小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专项督查内容要点》;(2)其它随访:校园安全一项事项。

3.督查人员:责任区管理员和责任督学。

六、工作要求

1.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发现亮点,又不回避问题,随访督导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不要求学校撰写自评报告,但要求学校提前把学校新一轮的三年发展规划电子稿发送责任督学和管理员。

2.责任督学到学校后及时完成电子“签到”。

3、管理员全程管理本责任区的挂牌督导工作,与责任督学一起规划好本次挂牌督导。督导当天,责任督学先了解11月份挂牌督导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及时记录在“一校一反馈”意见中。

4、责任督学A角在挂牌督导后2天内,及时登录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随访督导情况记录,督导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OA平台将“一校一反馈意见书”发送该校校长、书记、督导联络员,1223日前把“一校一反馈意见书”(电子稿)、挂牌督导评价汇总表(电子稿、书面稿)、专项督查记录表(手写稿)签名后交管理员。

5、责任区管理员1226日前撰写好责任区挂牌督导报告,并把挂牌督导报告(电子稿)、“一校一反馈”意见书(电子稿)、挂牌督导评价汇总表(电子稿)、专项督查记录表(手写稿)交督学组组长;1227日前,将责任区挂牌督导报告发送给相关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教管办主任;同时将责任区挂牌督导报告发送区教育督导室主任和区教育督导办副主任。

6、1231日前督学组长将各责任区督导报告发送给教育局相关科室长,1231日前将我区12月份的挂牌督导报告发给督导室主任和教育督导办副主任,经审核后,由教育督导室主任发送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区长。

奉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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